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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災弱勢繳稅免煩惱 北市稅處協助您分期安心繳

  • 發布機關: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 聯絡人:江旻錦
  • 聯絡資訊:02-23949211轉481

113年4月為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然於本月3日發生規模 7.2地震,民眾如因地震等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低收入戶,不能於規定期間內繳清稅捐,可依財政部頒定之「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規定,向主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加計利息延期或分期繳納。


北市稅處表示,為協助不符合上述情況,卻無力一次繳清稅款的民眾,例如中低收入戶,或領取失業給付、急難救助、醫療補助 ,或非自願性離職、被減薪、減班等實質經濟弱勢者完成納稅,本市納稅人可依「臺北市分期繳納地方稅申請辦法」,申請免加計利息,以減緩財務負擔,安心分期繳納。


北市稅處進一步說明,臺北市分期繳納地方稅申請辦法之適用情形除了實質經濟弱勢免加計利息外,因非預期性補徵10萬元以上大額稅款,或營利事業 (含機關團體)連續4個月收入減少30%以上,致一時性財務困難,也可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稅(本年度1月1日郵局1年期定存利率1.6%),渡過難關,以避免資金週轉不靈。


該處為使本市納稅人充分瞭解上述延期或分期辦法內容與申辦方式,已於該處網站設置「臺北市延期或分期繳納地方稅」專區,提供申辦、查詢相關法令內容及利息試算等服務,方便民眾線上試算分期本金和利息,並有懶人包協助民眾快速掌握適用及申請要領,該處也積極參與里鄰大會、拜訪里長,實地向納稅人宣導,另運用社群媒體及多媒體觸碰展示機等多元管道加強宣導延分期繳納資訊,提供民眾適時協助。


北市稅處呼籲民眾,如需要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一定要在規定繳納期限內提出,為便利民眾申請,只要掃描下方海報之延期分期專區QR-Code,即可連結至該處網站延期或分期繳納地方稅專區提出線上申請,也可以就近向該處所屬各分處提出申請。民眾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分機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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